游戏拉人被判50万元,浅看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认定边界

大家好,我是光头律师。最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了一起涉及多家游戏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书,案件中围绕 “游戏内拉人” 行为的定性与追责,一审判决平台赔偿50万元、公会在一定金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今天咱们结合具体案情,聊聊游戏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逻辑与合规警示。

一、案件核心:一场围绕玩家流量的争夺战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 A 公司运营的《XX 三国》游戏公测后,发现大量玩家被引导至竞品《XX 之志》游戏。根据公证证据,《XX 之志》推广人员在《XX 三国》游戏内通过 “同盟公告”“私信聊天” 等功能,以 “游戏锁卡”“活人少” 等理由贬低竞品,并发送《XX 之志》的下载链接和礼包码。

这些推广行为呈现明显组织性:不同账号使用相似话术,引导玩家统一更名进入新区,甚至有推广人员使用企业微信账号(认证主体为 B 公司、C 公司)实施引流。

从商业模式看,两款游戏同属三国题材策略类手游,玩家群体高度重叠。A 公司为《XX 三国》投入巨额宣发成本,包括邀请明星代言、全平台买量等。《XX 之志》推广方未支付流量成本,直接利用竞品玩家资源实现 “低成本获客”。

二、争议焦点:拉人行为的合法性边界在哪里?

(一)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裁判需考量三个维度:

主观恶意:《XX 之志》推广方并非真实玩家,而是以 “套取流量” 为目的潜入竞品游戏,通过贬低言论制造认知偏差。例如,推广人员发送 “XX 三国抽卡概率虚假”“官方操控人机” 等未经验证的信息,具有明显误导性。
行为违规性:游戏行业普遍禁止跨游戏拉人。B 公司(《XX 之志》运营方)与推广人员签订的《游戏推广协议》明确禁止 “在其他游戏内拉人”,其平台登录界面也标注 “禁止到其他游戏拉人” 的警示。但实际操作中,推广人员通过 “换皮话术” 规避监管,如将 “拉人” 包装为 “兄弟组队玩新游”。
损害后果:A 公司举证显示,被引流玩家人均充值金额(LTV)达 800 元,直接经济损失超百万元,但这是收入并非是利润。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负面言论可能损害游戏口碑,导致长期用户流失。

(二)多方责任如何划分?

案件涉及七家被告,包括研发方、出版方、运营方、推广方等,法院根据角色分工认定责任:

直接侵权方:实际实施拉人行为的推广人员及所属公司(如 C 公司、个人推广员王某),因其具体执行引流操作,需承担直接责任。
运营监管方:B 公司作为《XX 之志》授权运营方,虽声称 “禁止拉人”,但未有效审核推广行为,且从引流中直接获益(用户充值分成),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上游授权方:研发方 D 公司、总运营方 E 公司,因参与收益分成且对运营缺乏管控,被认定为 “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出版方免责:F 出版社仅负责版号申请,未参与实际运营,无证据证明其明知侵权,故不担责。

三、司法裁判的行业指引意义

(一)“非善意玩家” 行为的定性突破

本案明确:即便以自然人账号实施,若行为具有组织性、商业目的性,即可认定为企业行为。例如,推广人员使用统一话术模板、关联企业微信账号,即便未以公司名义直接实施,仍可通过 “账号控制权”“收益归属” 追溯至企业责任。这对 “影子推广”“个人代运营” 等隐蔽模式敲响警钟。

(二)“无直接诋毁” 仍可能构成侵权

区别于传统商业诋毁,本案中部分推广行为未直接贬损竞品,仅以 “福利更好” 诱导玩家,但法院认为:在竞品游戏内定向引流本身已违反行业公认秩序,即便未附加负面评价,也构成 “搭便车” 式不正当竞争。这一裁判逻辑扩大了 “损害竞争秩序” 的认定范围,企业需警惕 “中性话术” 背后的法律风险。

(三)产业链连带责任的穿透式追责

法院未因 “授权关系” 割裂责任,而是根据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原则,要求研发方、总运营方与直接侵权方连带担责。这意味着,游戏产业链上游主体不能以 “授权合规” 免责,需对下游运营行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例如:在授权协议中明确禁止拉人条款,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即必须进行合规性管控,消除主观上的侵权恶意。

四、游戏企业的合规应对策略

(一)前端防控:建立 “技术 + 制度” 双防线

技术拦截:在游戏内设置关键词过滤系统,对 “加群”“换游”“福利码” 等敏感信息实时拦截;
开发 “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对高频发送链接、跨服拉人等账号触发人工审核,例如某案例中通过 IP 地址关联发现同一团伙控制上百个账号实施引流。
制度约束: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禁止 “为其他游戏引流”,约定违约金条款;
与渠道商、推广方签订《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将 “跨游戏拉人” 列为严重违约行为,要求定期提交推广数据备查。

(二)争议处理:证据固定与多元维权

公证取证:对游戏内聊天记录、账号操作日志进行区块链存证,确保证据链完整。本案中 A 公司通过公证处全程录屏,固定了 14 个账号的拉人轨迹,成为胜诉关键。
多维度追责:民事层面,主张赔偿损失(可参考行业平均获客成本、玩家流失数据);
行政层面,向网信、文化执法部门举报,追究侵权方违规运营责任;
刑事层面,若涉及伪造数据身份、数据窃取,可控告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结语:流量争夺的法律底线

数字时代的流量竞争日趋激烈,但法律为商业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对游戏企业而言,不如将资源投入产品创新与用户体验提升 —— 这既是合规要求,更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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